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包括护师、药士(师)、技士(师)。医士(师)职称考试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轨,获得医士(师)职称须参加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1.报考药士、技士: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者直接报考。
2.报考护师、药师、技师:
(1)中专学历:相应专业毕业,取得护(药、技)士职称,聘任现职工作满5年;(聘期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2)大专学历:相应专业毕业,且从事相应专技岗位工作满3年。
(3)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相应专业毕业可直接报考。
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自2008年10月起,护理、助产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可不考护师,在单位见习期满1年后可由单位直接聘任护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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