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资格考试考点:医护关系的道德要求
医生和护士虽然分工不同,但目标是一致的。作为护士,应做到自尊、自爱、自重、自强,不应轻视自己劳动的意义,在业务上要不断进取,不断提高。作为医生,也应从日常对病人的诊疗工作中,体贴护士的辛勤劳动,体会护理工作的重要性,支持护士的工作。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医护关系已由传统的“主导-从属型”变为新型的“并列-互补型”。所谓并列是医疗和护理的总和构成了治疗疾病的整个过程,医生和护士是同等重要、缺一不可的。所谓互补是指医护之间交流信息,互相协作,互为补充,从某种意义上说,医疗工作就是医护工作互补的过程。医护只有密切配合,真正做到心理上、态度上和情绪上相互适应、相互尊重、相互交流,配合默契,才能形成“并列-互补型”的医护关系。护士在促进医护关系方面,应主动介绍专业,相互学习理解,加强双方沟通,得到医生的理解和支持,营造相互支持的氛围,善于听取医生的不同意见,同时善于向医生提出合理化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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