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毒物的定义及分类
毒物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经生物体吸收后,引起生物机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的化学物质。毒物是相对的概念。
(一)根据毒理作用分类,毒物可分为以下几类:
1、腐蚀毒:对所有接触的机体局部产生腐蚀作用的毒物。如强酸、强碱、硝酸银、酚类和铜盐等。
2、实质毒:吸收后引起实质脏器病理损害的毒物。如砷、汞、铅等重金属盐、无机磷等。
3、酶系毒:抑制特异酶系的毒物。如有机磷农药抑制胆碱酯酶、氰化物抑制细胞色素氧化酶,二氧化碳影响蛋白溶解酶等。
4、血液毒:引起血液变化的毒物。如一氧化碳、亚硝酸盐、硝基苯、硫化氢以及某些蛇毒等。
5、神经毒: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的毒物。如醇类、麻醉药以及催眠药等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士的宁、烟碱、咖啡等兴奋中枢神经系统。
(二)根据毒物的理化性质、分类方法及途径,在毒物分析中一般将毒物分为以下几类:
1、挥发性毒物:此类毒物一般分子量较小,结构简单,具有较大的挥发性。常见的有氢氰酸、氰化物、甲醇、乙醇、苯酚、硝基苯和苯胺。
2、气体毒物:此类毒物在常温、常压下为气体。常见的有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和硫化氢等。
3、水溶性毒物:此类毒物主要包括一些易溶于水的物质。常见的有强酸、强碱和亚硝酸盐等。
4、金属毒物:此类毒物包括一些金属和类金属化合物。常见的有砷、汞、铅、镉、铊等。
5、不挥发性有机毒物:此类毒物大部分为分子量较大、结构复杂的一些药物。常见的有催眠安定药、兴奋剂、致幻剂及有显著生理作用的天然药物及动物毒素,如生物碱、强心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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