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基础理论》复习笔记(26)
调整阴阳:
1、 损其偏盛
即损其有余。主要适用于阴阳偏盛,即阴或阳一方过盛而有余的病证。如阳热亢盛的实热证,则应“治热以寒” ,即用 “热者寒之” 法则。
2、补其偏衰
即补其不足。主要适用于阴阳偏衰,即阴或阳一方虚损不足的病证。如阴虚不能制阳,常表现为阴虚阳亢的虚热证 ,则应滋阴以制阳。但最终导致的是肾阴亏 虚,故应“壮水之主 ,以制阳光” 。如阳虚不能制阴而致阴寒偏盛者,则应补阳以制阴。但最终导致的是肾阳虚损 ,则应“益火之源 ,以消阴翳” 。
此外,由于阴阳偏衰可以互损 ,而阴阳又是互根互用的,故在治疗阴阳偏衰病证时,还应注意 “阳中求阴” 或 “阴中求阳” ,即在补阴时应适当配用补阳药;补阳时应适当配用补阴药,即所谓 “此又阴阳相济之妙用也” 。
3、阴阳并补
指对阴阳两虚病证应用阴阳双补之法治疗。亦应分清主次 。
4、回阳救阴
为适用于阴阳亡失病证的治疗原则。即亡阳者,当回阳以固脱;亡阴者,当救阴以固脱。
调理精、气、血、津液:
病机病证有精气血津液各自的亏虚与互用关系的失调,故调理精气血津液,即是针对其不足或失调而设的治疗原则。
1.调精。
2. 调气。
3. 调血。
4. 调津液。
5. 调理精气血津液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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