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公卫助理医师考试实践技能考点复习(17)
全身皮肤检查内容
全身检查:见病案书写、护理记录有关常规。
皮肤检查:检查时应有充足的光线(以自然光线为佳)及适当的室温,应检视全身皮肤,注意毛发、指甲、趾甲、粘膜是否正常,必要时可用放大镜协助检查,并画简图说明。检查皮肤病损时应注意项目如下:1.视诊(1) 疹型:原发或继发,单型或多型。
(2) 分布:局限或泛发,单侧或对称,何处病损较多,侵及伸侧或屈侧,皮肤粘膜交界处及皮肤皱折处有无病损,是否沿神经、血管或按毛囊分布。
(3) 排列:成群、散在、融合、孤立、弥漫性、线条性、环形、多弧形、蛇形或地图形。
(4) 数月、大小与形态。
(5) 颜色及表面状态(湿润或干燥,有无鳞屑及结痂)。
(6) 界限是否分明,周围皮肤色泽如何。
2.触诊 病损硬度、肥厚及浸润程度,局部温度,有无压痛或波动,能否推动,必要时检查浅感觉有无障碍。
3.压诊 以玻片压迫局部,观察玻片下病损的色泽及有无皮内出血。
4.刮诊用钝器在病损上轻刮,观察有无糠秕样鳞屑,或检视鳞屑下面病损情况,如有无点状出血现象等。以钝器划痕后观察局部皮肤有无条状风团形成。
5.嗅诊 检查病损及分泌物有无特殊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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