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湖南口腔颌面外科学必背知识点:无菌创口的处理
无菌创口的处理
1.无菌创口均应严密缝合 ,疑有污染或术后渗血较多的创口应放置24~48小时的引流物,对死腔过大或渗出物较多的创口应延长引流时间至72小时以上。
2.无菌创口除为拔除引流物及怀疑已有感染者外,一般不轻易打开敷料观察,以避免污染。对确需打开者,也应遵循无菌原则。
3.面部严密缝合的创口可早期暴露 ,并及时以3%过氧化氢和4%硼酸及95%乙醇混合液清除渗出物。
4.面部的无菌创口可在术后5天开始拆线,颈部缝线可在7天左右拆除;光刀手术创口,拆线应推迟至术后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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