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医疗卫生考试-卫生法律法规考点分析——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一、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传染病预防控制指挥部的组成和相关部门的职责;
2.传染病的监测、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时的任务与职责;
4.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的分级以及相应的应急工作方案;
5.传染病预防、疫点疫区现场控制,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用。
二、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1.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2.停工、停业、停课;
3.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4.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5.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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