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医学招聘-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备考点——浅谈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
首先,我们就明确了临床用血监管部门。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省级临床用血质量控制中心,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的指导、评价和培训等工作。有了这样清晰的管理架构,职权分明,全国的工作得以有条不紊的开展。
其次,我们都清晰的知道,医疗机构是真正临床用血的关键环节,所以我们对此也制定了严格的要求。比如,我们要求医疗机构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保证落实;在使用血液时,应当使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所提供的血液,而如果是医疗机构科研用血应当由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核准;在使用血制品时,应当科学制定用血计划,建立临床合理用血评价制度;尤其重要的一点是,医疗机构在接收血站发送的血液后,应当对血袋标签进行核对,只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血液才能进行入库,做好登记,并按照不同品种、血型和采血日期,分别有序存放于专用储藏设施内。
最后,医务人员在使用血制品时当然也有很严格的要求。医务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严格掌握临床输血适应症,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对输血指征进行综合评估,制定输血治疗方案。在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当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家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和风险,并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如果情况紧急,患者生命垂危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家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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