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2019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复习重点(7)

来源: 2019-07-05 16:49

   第十三章 债权概述

  一、 债的概念和分类:①合同之债vs.非合同之债②特定物之债vs.种类物之债③简单vs.复杂之债④单一之债vs.多数人之债

  ⑤按份vs.连带之债(民通规定连带之债的情形:①个人合伙②企业联营③委托代理授权不明④连带保证⑤共同侵权人)

  二、 债的发生

  1. 合同之债

  2. 侵权之债

  3. 不当得利

  1)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2) 要件:①须一方获利益 ②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依据 ③他方受到损害 ④获得利益与受损害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

  3) 对不当得利之债处理:不当得利往往非由不当得利人违法行为造成的①善意:现存利益②恶意:返还全部利益

  4. 无因管理

  1) 没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2) 要件:①须为他人管理事务 ②须有为他人某利益的意思 ③须无法律的根据

  3) 无因管理之债处理:管理人有权请求偿还因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本人负有偿付义务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