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15年安全工程师考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2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客观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客观题)、安全生产技术(客观题)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规定报考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的“报考条件”栏目)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www.hljrsks.org.cn(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考生须在文件规定时间(详见附件)内完成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等全部报名流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考生操作流程请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的“考试安排”栏目查询。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016号)及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1〕104号)规定,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每人报名费15元,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等三个科目每报考一科加收28元考务费,报考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加收32元考务费。
报名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按每名考生报名费15元下拨各市(地),作为组织考试报名费用。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按时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的“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准考证打印截止日期前与报名考区的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试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三)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考场设置
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他市(地)不设考场。
六、参考用书
2015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1版)》的要求执行,对于近年来部分相关法规变化情况,考试内容也相应有所变化,具体请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考试安排”栏目,参见《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操作流程及工作计划》附件中的《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联系。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安全大厦1003室
邮码:100012
电话:010-64965024 64913859
网址:http://book.chinasafety.ac.cn
各市(地)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本考区的考务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附件: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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