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5年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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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醒:本次考试报名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已确认报名费网上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 4月20日至5月3日
2、报名照片上传: 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使用该软件报考人员自行对要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处理,生成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过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并自动通过照片审核。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的照片。
3、全省现场资格审核时间:5月4日至5月5日
厦门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详见厦门人事考试测评中心网站www.xmks.gov.cn。
4、网上缴费时间: 4月20日至5月10日
5、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8月28日起
6、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9月5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2:00— 4: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6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2:00— 4: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7、成绩公布时间: 11月中旬,考生可通过福建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8、领取证书时间:省直考区预计从2016年2月起,每周星期一、三上午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各设区市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可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考试中心咨询。
二、各设区市现场资格审核地址及联系方式
三、资格审核要求
1、2013年和2014年曾报考且报考级别不变的报考人员无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异地转入福建考试的报考人员需要重新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原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有变更者,须于规定的审核时间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连同报名表一并到所属报名点进行审核修改,身份证升位的报考人员可按新18位身份证号码进行报名。
2、首次报考人员于网上报名后,须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申报表》,统一于规定的审核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单位介绍信或直接在《资格考试申报表》上盖章。
身份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免试条件的还须提供有关执业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网上报名、缴费办法和程序
1、本次考试报名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报考人员均需进行用户注册并记录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后选择考试,填写报名信息,并打印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报名点通过现场资格审核,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2、报名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其中《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按每科62元标准收取,《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3个科目按每科58元标准收取。
3、如遇缴费问题请拨易宝支付24小时客服热线4001-500-800或登陆易宝支付在线客服http://www.yeepay.com/html/x/index.html。
4、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已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
5、报名结束的60个工作日后,考生可凭身份证件并提供报名序号到所属报名点领取发票。发票领取时间为2个月,逾期未领不予保管。
五、考试级别和科目
1、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2、考试设4个科目。具体为:《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六、考试地点
我省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视报名情况确定考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凡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八、免试条件
1、对符合报考条件,并在2002年9月以前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2、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现场审核截止日之前提供相应免试材料,并经报名点审核方为有效。
九、报考条件中有关问题的说明
1、参加工作后,又取得国家承认的正规学历的报考人员,其取得学历前后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时间可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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