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师2017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点:职业性病损和职业病
(五)职业性病损和职业病
1.健康。指整个身体、精神和社会生活的完好状态,而不仅仅是没有疾病或不虚弱。
2.职业性病损。
指劳动者职业活动过程中接触到职业危害因素而造成的健康损害,统称职业性病损。包括:工伤、职业病和工作有关的疾病。
3.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如在职业活动中,接触铍可引起铍肺病等。
由国家主管部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病称为法定职业病。
■界定法定职业病的4个基本条件:
(1)在职业活动中产生;
(2)接触职业危害因素;
(3)列入国家职业病范围;
(4)与劳动用工行为相联系。
4.职业病的分类。我国卫生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2年4月18日颁布《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108号),将10类共115种职业病列入法定职业病,包括:(以下各类的种数需记忆)参见教材P140和P246-249附录二、职业病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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