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监理《监理理论》:监理单位的选择方式
监理单位的选择方式可分为两种基本类型一种是业主通过竞争方式择优委托书,即通过招标投标来实现;另一种是由业主委托。
选择监理单位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择优。
必须进行监理招标的项目:施工监理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建设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施工监理招标概念:是指招标人(即业主)将拟委托服务工作的内容、范围、要求等有关条件作为标底,公开或非公开地邀请投标人报出完成服务的技术方案和财务方案,从而择优选定监理单位的过程。择优以管理水平、技术水平、社会信誉为首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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