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监理《监理理论》:监理员的职责
监理员的职责
监理员应按监理工程师授予的职责权限开展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应包括以下各项:
(1)核实进场原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和施工测量成果报告等原始资料。
(2)检查承包人用于工程建设的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使用情况,并做好现场记录。
(3)按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商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对工程的重要环节或关键部位及隐蔽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
(4)参加审查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监督检查承包人的各项试验、测量工作,复核所有试验、测量记录,认定并留下痕迹。
(6)初审承包人提交的各种资料和表格,核实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计量表,提出审查意见。
(7)执行监理细则,做好监理日志和填好各种监理图表。
(8)授权核查关键岗位施工人员的上岗资格;检查、监督工程现场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9)授权检查承包人的施工日志和试验室记录。
(10)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日常巡视、旁站、抽检取样等工作,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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