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监理《监理理论》:第一次工地会议组织
第一次工地会议组织与内容
1、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召开。总监办应事先将会议议程及有关事项通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并作好会议准备。会议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出席。各方在工程项目中担任主要职务的人员及分包单位负责人应参加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应邀请质量监督部门参加,会议内容各方应介绍各自的人员、组织机构、职责范围及联系方式。2、施工单位应陈述开工的各项准备情况;监理工程师应就施工准备以及安全、环保等予以评述3、建设单位应就工程占地、临时用地、临时道路、拆迁、工程支付担保情况以及其他与开工条件有关的内容及事项进行说明4、监理单位应就监理工作准备情况以及有关事项作出说明5、监理工作师应就监理程序、质量和安全事故报告程序、报表格式、函件往来程序、工地例会等进行说明6、总监理工程师进行会议小结,明确施工准备工作还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
工地例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每月召开一次建设单位代表和施工单位现场主要负责人及三方有关人员参加 会议内容1、检查上次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2、审查工程进度主要是审查讨论关键线路上的施工进展情况及影响施工进度的因素和对策3、审查现场情况主要是审查现场机械材料劳动力的数额以及对进度和质量的适应情况并提出解决措施4、审查工程质量主要是针对工程缺陷和质量事故,就执行标准规范、施工工艺、检查验收等方面提出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解决措施5、审查工程费用事宜主要是材料设备预付款、价格调整、计量与支付申请的审核、暂定金额、计日工、期中支付等存在的问题及初步的处理意见或意向6、审查安全事项、主要审查讨论对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或隐藏的不安全因素以及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7、审查环保事项8、讨论施工环境9、讨论延期与索赔10、审议工程分包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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