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监理《监理理论》:质量事故的处理
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
(1)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工程暂停令,要求停止质量事故部位和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事故现场,抢救人员和财产,放止事故扩大,做好相应的记录。(2)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单位尽快提出质量事故的报告,并按规定速报有关部门。(3)禁例工程师应积极配合质量事故调查组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4)监理工程师接到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意见候,审核签认有关单位提出的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方案。(5)监理工程师指示范围按照批准的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对事故进行处理。(6)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实施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或对加固、返工、重建的工程进行监理,并进行检查验收。经检验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发出复工指令。
质量缺陷质量隐患的现场处理
1、当发生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质量隐患时,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暂停施工的指令并要求其立即书面报告质量缺陷、质量隐患、发生时间部位、原因及已采取措施和进一步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应对处理方案进行审核后报建设单位批准,在施工单位实施处理方案并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后,监理工程师应对处理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理并予以验收,处理合格隐患消除的可发出复工指令2、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分项工程完工以后,而质量隐患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质量产生影响时,监理、监理工程师应对质量隐患产生的原因及责任作出了判断并确定了补救方案后再进行质量缺陷的处理或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的施工3、在交工使用后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现施工质量缺陷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指令施工单位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
延误的处理,承包人原因或责任造成延误的处理
1、延误对工期没有影响,则监理工程师应及进提醒承包人,使其加强管理2、延误对工期产生影响并产生工期拖延,且承包人未获得延期批准时,则监理应指令承包人采取措施,加快施工进度,或指令承包人调整后续工程进度计划,在后续工作施工中抢回延误时间。批准标准如下:1、只要承包人提出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符合施工程序并能保证质量,监理工程师都应予以批准。2、因采取加快工程进度措施而增加的施工费用应由承包人自负责3、因增加夜间施工或法定节假日施工而涉及业主的附加监督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费用数额及支付方式由业主、监理工程师及承包人协商确定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