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知识点解析:矿山建设的安全保障
知识点:矿山建设的安全保障(分析)
1.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
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
2.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验收
矿山建设工程设计的下列项目,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按照国家规定经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安全监管部门参加审查。
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后,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验收,并须有安全监管部门(P74错)参加。
(1)矿井的通风系统和供风量、风质、风速;
(2)露天矿的边坡角和台阶的宽度、高度;
(3)供电系统;
(4)提升、运输系统;
(5)防水、排水系统和防火、灭火系统;
(6)防瓦斯系统和防尘系统;
(7)有关矿山安全的其他项目。
3.矿井安全出口和运输通讯设施
规定每个矿井必须有两个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间的直线水平距离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
法律对矿山运输设施和通讯设施的最低要求是矿山必须有与外界相通的、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和通讯设施。
实际情况:
目前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需要同时压缩多个关键工作的持续时间时,则优选系数之和(组合优选系数)最小者应优先作为压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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