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监理《合同管理》:承诺的期限与生效
承诺的期限与生效
(1〉承诺的期限
承诺的期限既是要约的有效期限。受要约人应在承诺的期限内作出承诺。
《合同法》第23条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合同法》第24条对承诺期限的计算作出了规定。
〈2〉承诺生效
《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因此,承诺一旦生效,即对承诺人和要约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合同法》第26条对承诺生效的时限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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