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人基本制度与政策知识点:房地产的主要内容
房地产业是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服务等行业与企业的总称。房地产业是一个巨大的产业体系。具体来说,房地产业包括土地开发、房屋建设、房屋的维修与管理、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与出让、房屋所有权的买卖、租凭、房地产抵押、房地产中介咨询等行为,以及对经济活动进行控制和管理的行为。可以看出这个行业里涉及到房地产开发建设、流通和消费服务、调控管理等领域的各类经济组织的活动。这些组织和部门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制约,从而形成一个有机的产业整体。房地产的主要内容具体地说就是:
(1)土地开发和再开发;
(2)房屋开发和建设;
(3)地产经营,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租凭和抵押;
(4)房地产经营,包括房产(含土地使用权)买卖、租凭、抵押等;
(5)房地产中介服务,包括咨询、估价、测量、服务、服务公证等;
(6)房地产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家居服务、房屋及配套设施和公共场所的维修养护、保安、绿化、卫生、转租、代收代付等;
(7)房地产金融,包括信贷、保险和房地产金融资产投资等。
确切地说,房地产行业包括开发、经营、管理、服务等各个环节或过程的经济活动。各类经济组织和经纪人以及各类技术人员,构成了上述要素的有机体系。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上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出让的含义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土地使用权出让,也称批租或土地一级市场,由国家垄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让土地使用权;采集者退散;
2、经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在土地使用期限内只有使用权,在使用土地期限内对土地拥有使用、占有、收益、处分权;土地使用权可以进入市场,可以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经营活动,但地下埋藏物归国家所有。
3、土地使用者只有向国家支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才能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
4、集体土地不经征用(成为国有土地)不得出让;
5、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与土地使用者之间关于权力义务的经济关系,具有平等、自愿、有偿、有限期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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