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人基本制度与政策知识点:已购公房租赁管理
已购公房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对于已购公房租赁管理,各地政策不一,以广州为例,《广州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规定(2008修订)》规定,已购公有住房已按标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可以抵押,出租;已购公有住房上市的,按出售、交换、赠与、抵押、出租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交易过户、产权登记、抵押登记、租赁登记手续;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后,原产权人及其配偶不得再享受按福利优惠政策分配、租住、购买公有住房。而部分地区如北京、上海已取消了已购公房上市租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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