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师《导则与标准》:建设项目分类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中,根据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特征,将建设项目分为以下三类。
(1)I类:指在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和服务期满后的各个过程中,可能造成地下水水质污染的建设项目;
(2)II类:指在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和服务期满后的各个过程中,可能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水位变化,并导致环境水文地质问题的建设项目;
(3)III类:指同时具备I类和II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特征的建设项目。
根据不同类型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程度与范围的大小,将地下水环境影
响评价工作分为一、二、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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