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人知识点:房地产注销登记
因房屋灭失、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地产登记机关有权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1)申报不实的;
(2)涂改房屋权属证书的;
(3)房屋权利灭失,而权利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屋权属注销登记的;
(4)因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失误造成房屋权属登记不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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