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人考试2017知识点:管理规约
管理规约是由全体业主共同制定的,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使用、维护、管理等涉及业主共同利益事项的,对全体业主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自律性规范,它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
共同财产和共同利益是业主之间建立联系的基础,业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共同利益的平衡,需要通过民主协商的机制来实现,管理规约集中体现了经民主协商所确立的全体业主均需遵守的规则。因此,管理规约就是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建立的共同契约,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解决存在的分歧。
管理规约的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如业主使用其自有物业和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共用设备设施以及相关场地的约定;业主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使用的有关规程;业主对自有物业进行装饰装修时应当遵守的规则等等。
(2)业主的共同利益。如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使用和保护,利用物业共用部位获得收益的分配;对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的维护等等。
(3)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如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设计用途,不得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不得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宠物;不得随意停放车辆和鸣放喇叭等等。
(4)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业主不履行管理规约义务要承担民事责任,其以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为主要的承担责任方式。在违约责任中还要明确解决争议的办法,如通过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调解和处理等,业主不服调解和处理的,可通过诉讼渠道解决。
管理规约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应当注意的是,管理规约对物业使用人也发生法律效力;对物业的继受人(即新业主)自动产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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