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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人考试2017知识点:关于在建工程抵押登记

来源: 2017-09-12 14:46

  以在建工程设定抵押权的,当事人应当申请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可变更、转让。已经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当事人应当申请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在建工程竣工并经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后,当事人应当申请将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转为房屋抵押权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的其他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发放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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