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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2017讲义知识点:征收土地批准权限规定

来源: 2017-09-26 15:44

   征收土地批准权限的规定

 

  ①征收土地实行两级审批制度,即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审批;

 

  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③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由国务院审批;

 

  ④其他用地和已经批准农用地转用范围内的具体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国务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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