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估《相关知识》讲义知识点:工程变更程序
2018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培训
工程变更程序
1)监理人认为可能要发生变更情形。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意向书,发包人同意,由监理人发布变更指示;承包人认为难以实施的,应该通知监理人,说明原因并附详细依据。监理人与承包人、发包人协商后确定撤销、改变或不改变原变更意向书。
2)监理人认为发生了变更的情形。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
3)承包人认为可能要发生变更的情形。承包人向监理人发出书面申请,监理人与发包人研究,认为存在变更的,应在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后的14天内作出变更指示。不同意作为变更的,应由监理人书面答复承包人。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或变更意向书后的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的14天内,根据变更估价原则,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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