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监理师考试《公路监理理论》复习资料(7)
各类监理人员的基本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⑴主持编制监理计划,制订监理机构规章制度,审批监理细则,签发总监办的文件
⑵确定监理机构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各级监理人员职责权限,协调监理机构内部工作
⑶指导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负责本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调整监理人员
⑷主持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业主批注
⑸负责组建监理中心试验室。
⑹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及资金流计划,重要工程材料及配比。
⑺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或授权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工地例会和专题工地会议。
⑻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单位工程开工通知单,单位工程或合同工程的暂停令和复工令等重要监理文件。
⑼组织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支付申请,签发各类支付证书。
⑽审核工程变更和延期及索赔等适宜,签发变更和延期及索赔的有关文件
⑾主持施工合同实施中的协调工作,调解合同争议,必要时对施工合同条款作出解释。
⑿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或不宜在工程工作的现场施工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
⒀审核承包人质量安全环保等保证体系文件并监督其实施,审批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案,参与或协助业主组织处理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
⒁ 组织交工验收前的初验审核合同工程交工验收申请,参与合同工程交工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⒂签认合同工程交工结帐证书,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书。
⒃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⒄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监理资料,编制监理竣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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