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基础备考题(3)
判断题
1.根据商品房建设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已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但在收回时应根据土地使
用者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和土地的剩余年限给予适当赔偿。(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方式和年限。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有多种原因,包
括:(1)土地使用权届满的收回;(2)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非商品房建设的需要),国家可以
依法提前收回,但在收回时应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程度、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
适当补偿;(3)因土地使用者不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而收回;(4)司法机关决定收回。因土地使用
者触犯国家法律,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或司法机关决定没收其全部财产,收回土地使用权。这几类不给予补
偿。参见教材 P32。
2.不在划拨土地目录中的土地,均是以出让方式进行转让。(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由于历史等原因,个别建设用地虽不在划拨土地
目录中,但仍属于划拨性质,如早期旧城改造的住宅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开发建设时,土地出让制度尚未
施行;有的系承担了修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而未被要求缴纳土地出让金等。参见教材 P35。
3.对于收回的闲置土地,政府可以采用招标等方式重新确定土地使用权人。( )【2013 年真题】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闲置土地的处置方式。对于依法回收的闲置土地,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
以依据国家土地供应政策,确定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开发利用。参见教材 P38。
4.因政府调整规划导致动工开发日期拖延二年的土地不认定为闲置土地。( )【2015 年真题】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闲置土地的认定。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参见教材
P37。
5.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任何情况都不可以转让、抵押。( )
【2013 年真题】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的含义。划拨土地经许可,可以进行转让、抵押。参见教
材 P34。
6.居住用地的出让年限可以小于等于 70 年。(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方式和年限。《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
行条例》规定的出让最高年限如下:
(1)居住用地 70 年;
(2)工业用地 50 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 50 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 40 年;
(5)综合或其他用地 50 年。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实际年限不得高于法律规定的最高年限。潜台词:但可以比最高年限低。
参见教材 P31~32。
7.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前提是转让方办理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
【2014 年真题】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的管理。应由受让方办理出让手续。参见教材 P35。
8.受让人未缴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不得按出让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证书。( )【2014 年真题】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方式和年限。土地使用者只有向国家支付了全部土
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才能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参见教材 P31。
9.挂牌出让的,出让公告中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应当为挂牌出让结束日前 2 天。(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方式和年限。挂牌出让的,出让公告中规定的申请
截止时间,应当为挂牌出让结束日前 2 天。参见教材 P28。
10征用农地的,应先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再办理征地审批手续。( )【2010 年真题】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征收、征用集体土地的政策规定。征收农用地的,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
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
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参见教材 P2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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