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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知识点拨:不动产登记收费

来源: 2019-04-06 20:30

 不动产登记收费

 
不动产登记收费包括不动产登记费和证书工本费。
 
2016年12月6日,原有住房及其建设用地分别办理各类登记时收取的登记费,统一整合调整为不动产登记收费,即住宅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登记,收取一次登记费。
 
(一)不动产登记费
 
1.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每件80元
 
(1)房屋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2)住宅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3)不动产变更登记;
 
(4)住宅及其建设用地抵押登记(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
 
(5)在住宅及其建设用地上设定地役权登记(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
 
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
 
2.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550元。
 
(1)住宅以外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或者海域使用权;
 
(2)无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3)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或者使用权;
 
(4)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5)地役权;
 
(6)抵押权。(非住宅类)
 
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不动产查封登记、注销登记、预告登记和因不动产登记机构错误导致的更正登记,不得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二)证书工本费
 
不动产登记机构按上述规定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得收取登记证明工本费。
 
(三)收费优惠减免
 
1.下列情形减半收费,且不收取第一本工本费:
 
(1)申请不动产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的;
 
(2)不动产权利人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登记的;
 
(3)同一权利人因分割、合并不动产申请变更登记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减半收取的。
 
2.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工本费)的是:
 
(1)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申请单独发放权属证书的,收取登记费);
 
(2)因行政区划调整导致不动产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房屋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3)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农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
 
(6)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国有农用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的;
 
(7)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导致土地、房屋等确权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免收的。
 
3.只收取不动产权属证书每本证书10元工本费:
 
(1)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
 
(2)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3)夫妻间不动产权利人变更,申请登记的;
 
(4)因不动产权属证书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证书的。
 
(四)不动产登记计费单位
 
按件收取,不得按照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以一个不动产单元提出一项不动产权利的登记为一件。不动产单元指权属界线封闭且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
 
申请人以同一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按一件收费;非同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按多件收费。
 
(五)不动产登记费用缴纳
 
由登记申请人缴纳。按规定需由当事各方共同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由登记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一方缴纳;不动产抵押权登记,由登记为抵押权人的一方缴纳;不动产为多个权利人共有(用)的,由共有(用)人共同缴纳,具体分摊份额由共有(用)人自行协商。
 
向购房人提供抵押贷款的商业银行,不得把办理抵押权登记的费用转嫁给购房人承担。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把新建商品房办理首次登记的登记费用,以及因提供测绘资料所产生的测绘费等其他费用转嫁给购房人承担。
 
(六)不动产登记收费政策街接
 
已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地方,不动产登记机构按规定收费标准收取不动产登记费,原收费标准一律废止。
 
未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地区,土地登记费、房屋登记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工本费、林权证工本费收费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后,即按上述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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