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师知识点拨:房地产估价机构设立和备案
房地产估价机构设立和备案
设立评估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评估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评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情况向社会公示。
2016年12月1日起,设立房地产评估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制度,不再实行资质核准。
从事房地产估价的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后三十日内向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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