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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知识点拨:合同的履行

来源: 2019-04-06 22:55

 合同的履行

 
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到完全实现。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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