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知识点拨:所有权
所有权
(一)所有权的一般原理
所有权包含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四项权能。四项权能可以与所有权分离,所有权人不丧失所有权,但受到限制。
(二)共有
共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自然人或法人)对同一项财产享有所有权。共有可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因共有关系消灭而分割共有财产时,分割方法:(1)实物分割;(2)变价分割;(3)作价补偿。
(三)不动产所有权
不动产所有权包括土地所有权和房屋所有权等。
(四)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