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知识点拨:房地产征收和征用的需要
房地产征收和征用的需要
1.共性——强制性,法定程序,公平补偿
2.区别——征收是强制收买,所有权变更,不返还。“强行购买”;
征用是强制使用,只是使用权的变更,到期返还给使用权人。“强行租用”
3.记忆要点:征收征用,——“公共利益原则”、“公平补偿原则”
4.补偿既包括使用上的补偿,也包括实际损失。
——房地产被征用后损毁的,补偿为“使用上的补偿(相当于租金)+损毁前后的价差”
——被征用后灭失的,补偿为“使用上的补偿+相当于被征用房地产价值的补偿”
——被征收人房屋采取产权调换时,补偿为“被征收房屋和调换房屋的产权调换差价”
产权调换差价=被征收房屋价值-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
5.评估时,有时还需要评估房地产之外的其他损失。如因征收征用房地产造成的动产的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和停产停业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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