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知识点拨: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独立客观公正原则——首要原则
1.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掌握):
独立——无利害关系(与委托人及估价利害关系人),不受他人影响,凭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和职业道德进行估价。
客观——在估价中不带着自己的情感、好恶和偏见,应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实事求是。
公正——在估价中不偏袒估价利害关系人中的任何一方,坚持原则、公平正直。
2.该原则要求:
1)估价机构不依附于他人、不受他人束缚、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2)估价机构和估价师应当与估价对象、委托人及估价利害人之间没有利害关系(除收估价费之外),否则应主动回避。
3)估价机构和估价师在估价中不受委托人等外部因素的干扰,不屈从于外部压力。
3.在估价操作层面:
1)估价师应假设各方当事人均是利己、理性的;
2)估价师应进行换位思考,以各利害关系人的角色和心态来考虑评估价值;
3)估价师以专家身份来权衡评估价值,得出一个不偏袒任何一方估价利害关系人的评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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