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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全工程师考试法律知识第四章第一节单选题

来源: 2019-05-22 18:56

 1.陈某承包经营电镀厂,未按照国家标准为电镀设备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导致两名工人作业时触电死亡。根据《刑

  法》的规定,陈某的行为构成( )。[2013年真题] A.失职渎职罪B.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C.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D.玩忽职守罪
  【答案】B
  【解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2.某矿井井下工人在工作时发现矿井通风设备出现故障,遂向当班副矿长报告,副矿长因急于下班回家,未及时安排人员维修。导致瓦斯聚集发生爆炸,造成21人死亡、1人重伤,依据《刑法》的规定,副矿长的行为构成( )[2015年真题]
  A.重大责任事故B.玩忽职守罪C.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D.危险物品肇事罪
  【答案】A
  【解析】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犯罪主体是对矿山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矿山生产、作业的人员。侵犯的客体是生产、作业的安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3.某施工单位在承接一校舍加固工程时,发生脚手架坍塌,造成2名工人死亡,后经查明,该施工单位没有配备安全员,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混乱。根据《刑法》,该施工单位负责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的罪名是( )。[2012年真题]
  A.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B.重大责任事故罪C.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D.重大伤亡事故罪
  【答案】B
  【解析】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犯罪主体,包括对矿山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矿山生产、作业的人员。
  4.某技改煤矿生产矿长助理张某,在明知井下瓦斯传感器位置不当,不能准确检测瓦斯数据,安全生产存在重大隐患情况下,仍强行组织超过技改矿下井人数限制的大批工人下井作业,最终导致6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对张某应予以判处( )。[2015年真题]
  A.三年以下有期徒刑B.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C.五年以下有期徒刑D.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答案】D
  【解析】《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恶劣”:①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的;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③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
  5.依据《刑法》的规定,由于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而导致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的,应处有期徒刑( )。[2014年真题]
  A.10年以上
  B.7年以上
  C.5年以上
  D.3年以上【答案】C
  【解析】《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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