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知识点:开发贷款的风险管理
开发贷款的风险管理(九条)
■必须四证齐全
·对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不得发放任何形式贷款
■自有资金不低于开发项目总投资的35%
■保证开发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对成立不满3年且开发项目较少的企业审慎发放贷款,对经营管理存在问题,有不良经营记录的企业严格限制。
■分期发放贷款,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控,防止挪用。
■对开发企业的销售款进行监控,防止挪用。
■密切关注开发企业开发情况,以确保商业银行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后,该房屋能够在合理期限内正式交付使用。
■严格执行商业银行不得向房地产企业发放用于缴交土地出让金贷款的规定。
■对房地产开发贷款实施封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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