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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上海一级建造师考试注意事项

来源: 2019-08-09 23:34
根据“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2019年一级建造师报名通知”可知,2019上海一级建造师考试注意事项详情如下:
其他相关事项
(一)港澳台居民参加考试问题
1、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国台办〔2018〕1号),对符合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2、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本人身份证明(香港、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以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二)考试大纲和教材
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考试大纲已于2018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
(三)考生须知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它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考生可于2019年12月底通过报名网站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合格证书领取时间一般为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四个月左右,届时请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站领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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