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新疆造价员考前资格审查有关事宜的通知
新建价协[2010]18号
各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站)、各有关单位:
一、报考条件
1、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3、已取得行业部门颁发的专业工程《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需专业增项的人员;
造价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报名时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本次报考全国造价员资格审查时间为10月15日-10月30日。
1、《2010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表》(附表1)(一式两份);
3、符合报考条件2、3的人员还需提交概预算人员上岗证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本人);
申报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将所需资料提交至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站)进行考前资格初审。
报考全国造价员资格审查时每人需交纳70元咨询服务费。由各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站)代收,缴至新疆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符合报考条件第4条人员不需交纳咨询服务费。
请各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站)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做好2010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前资格初审工作。务必于2010年11月5日前将初审材料及《2010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考试资格初审汇总表》报送新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经协会复审后报厅标准定额处。
联系人:李贞贤赵卫红
新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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