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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安徽造价员证书验证补充说明

来源:互联网 2017-02-28 23:02

一、 继续教育

1.凡是证书有效期已过期的造价员,如要办理证书有效期延续验证的,均需参加此次继续教育学习。 2.对于证书验证记录栏内有效期到2016年12月31日(含)及以后的造价员,不需要参加此次继续教育学习。 3.证书编号“皖11”、“皖12”开头的造价员,在登录造价员网络教育系统时,请在证书号栏内选择“皖”,然后按要求输入证书号、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注册学习。 4.对于造价员证书有效期过期的造价员,在登录造价员网络教育系统时,请在证书号栏内选择“皖补”,然后按要求输入证书号、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注册学习。 5.选择皖补登录的补习继续教育的造价员,补习学时为30学时,继续教育收费按每人每课时8元标准收取,学习费用为240元/人。 二、证书验证 (一)网上验证申请程序 1.造价员登录“安徽工程造价信息网”(www.ahzj.com.cn),点击网站中“造价员管理系统”。 2.进入造价员管理系统中后,点选窗口左侧的“资格证书验证”栏中“资格证书验证申请”项,在右侧窗口点击新建按钮,如实填写完善有关信息,按要求上传或更新相关证照扫描件。 造价员应提交至少一项自2011年至2015年9月期间完成的有关工作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格式不限,但在业绩证明中要体现项目名称、工程项目金额、项目完成时间、造价员姓名等信息,造价员需签名并由工作单位盖章证明。 3.待各市对网上验证申请审核通过后,造价员登录系统打印《安徽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申请表》。 (二)现场审核程序 1.现场审核的开始日期请咨询当地管理部门。 12月23日之前,造价员携证书验证申请材料到所在市造价员管理机构进行现场审核,逾期不再办理。 所在市由造价员证书编号的地区编码确定,我省造价员资格证书号中的英文字母代表相应的16个地市,各市对应的编码为:
2.各市应在本地现场审核结束后,于12月28日前,将审核通过的造价员证书原件和从业印章统一收回,并将人员汇总名单及造价员证书报至省价协复核, 3.省价协复核通过后,办理证书延续手续,并在证书上加盖延续有效期印章。 4.各市领回验证通过的造价员证书后,负责制作从业印章。 (三)证章领取 造价员到所在市的造价员管理机构领取经验证通过的证书和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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