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2015年度《辽宁省见习造价员证书》换证
根据《辽宁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辽建价发[2013]11号)文件要求,现将鞍山市2015年度见习换证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2012年7月至2014年7月毕业已取得造价员见习资格证书,目前工作单位注册地为鞍山市内所属企业的在岗见习造价人员。
二、申报时间
2015年7月20日 至 2015年7月31日 ,逾期不受理。时间: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3:30至 16:00。
三、申报材料(以下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1.《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登记表》一式一份;(登陆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 ,点击右侧的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相关系统”—— “见习造价员换证系统”,网上填写并打印表格,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名章。工作单位名称必须按单位公章全称填写);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
3.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4.见习证书原件及复件印一份(A4纸);
5.近期免冠一寸证件彩照两张贴到登记表上 ;
6.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三页:合同封面、聘用期限、双方签字签章)(A4纸);
7.工作单位为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代理企业的人员,需同时提交省级或市级人才就业服务中心出具的人事存档证明原件,以及区级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加盖审核章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四、换证地点
鞍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定额管理科(301室)
鞍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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