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广东2015年度省直单位造价员验证工作通知

来源:互联网 2017-02-28 23:02

省直、中央驻穗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细则》(粤价协[2013]010号)造价员资格证书每三年验证一次的规定,我协会决定在8月~12月开展2015年度省直、中央驻穗单位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验证对象

凡2009、2012年取得由省工程造价协会签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证书号为“粤09、12”开头,证书有效期到2015年期满资格证书有效的造价员。

二、验证时间

2015年8月1日至12月31日(周六、日不办公)。

三、验证资料

到期需验证的造价员请登陆“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www.gdeca.org.cn)”在“造价员管理系统”的“造价员业务办理”中申请填写《广东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验证申请表》。

造价员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和《广东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验证申请表》交到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由各单位人事管理部门集中或者个人到省造价协会办理验证手续。

四、验证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01号桂冠大厦15楼省工程造价协会培训部,联系电话:020-83337335。

五、验证要求

1、按照《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细则》第七章第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条的规定办理造价员资格验证。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验证不合格,应限期整改:

(1)三年内参加继续教育不满30学时的,或继续教育未达到合格标准的;

(2)三年内工作业绩少于3项,且不能说明理由的。

六、验证换章

验证合格者将由省工程造价协会换发新的造价员从业印章,新印章工本费为50元/枚,验证费20元/人,在办理验证手续时交纳。验证结束后按省工程造价协会通知的时间、凭造价员资格证书和旧的从业印章前来换领新印章。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二0一五年七月六日


责编:xial评论纠错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