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13年土地估价师考试报名通知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各市、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国土资源局),各土地评估机构:
二○一三年四月八日
海南省2013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方案
根据《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8号)的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参加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8号)的要求,经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研究确定,2013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定于2013年9月14日至15日举行。同时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2013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对我省2013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提出如下方案:
为确保我省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及时、全面、有序进行,成立2013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海南考区办公室:
副主任:王保汉
海南考区办公室在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及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的指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我省考区考试信息公告;组织报名、现场审核、完成“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相关工作,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证件、材料的复印件存档备查,发放准考证;考点考场安排和考试期间的保密、安全措施落实;协助完成本考攻监考任务等与考试工作有关的事项。我省考区办公室工作由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具体承担。
(一)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大专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两年;
3.取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2.被取消土地估价师资格未满五年的;
4.在评估或相关业务中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两年的。
需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5月4至6月7日登录国土资源部《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执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credit.mlr.gov.cn)或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进入考试报名系统,参照用户使用手册进行操作。并于2013年6月10日至28日携带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以下证件、资料到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办理现场审核:
①公民身份证;
③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
(3)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报考人员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被委托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三、考试科目及范围
考试参考资料为国家现行土地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行业准则、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程等。
全国统一按照以下时间进行考试:
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 10∶30-12∶00
9月15日 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 9∶00-11∶30
五、 考区和考场设置
六、考试收费
七、发证与执业
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并在土地估价机构执业的土地估价师,应当通过实践考核,并进行执业登记。经过执业登记的土地估价师方能在土地估价报告上签字,承担法律责任。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美贤路9号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办公楼706室
联系电话:0898-65236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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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考试大-土地估价师考试责编:liuya评论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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