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3年土地估价师考试报名通知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文件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事业单位:
一、组织工作
四川考区办公室设在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考区考试信息公告;组织报名、现场审核、完成“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考试报名系统)相关工作,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证件、材料的复印件存档备查,发放准考证,考点考场安排和考试期间的保密、安全措施落实,协助完成本考区监考任务等与考试工作有关的事项。
(一)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大专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两年;
3.取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参加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参加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若干规定 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8号)的要求执行。
1.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在服刑期间及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五年的;
3.被取消考试资格未满两年的;
(三)考区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2.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具体负责报名审查工作。办理现场审核全省统一时间定为7月1日至7月15日。
报考人员统一采用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登录国土资源部《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执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credit.mlr.gov.cn)或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进入考试报名系统,参照用户使用手册进行操作。报考人员上报电子照片必须为正面近照,要面部清楚,背景为蓝底(jpg格式、分辨率450×600)。
1. 合法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现役军人持军官证;
(4)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
持香港、澳门地区或者台湾地区、外国高等院校学历证书报名的,须同时提交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留学服务的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报考人员提交上述复印件时,应同时提供相应原件供当场验证,验证后退还。对于照片不规范(如生活照、歪斜等)的,要重新上传。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个人报考资格,记录在案,并保留追究有关单位责任的权利。
三、考试科目及范围
考试参考资料为国家现行土地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技术规程、技术标准和行业准则等。
全国统一按照以下时间进行考试:
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 10∶30—12∶00
9月15日 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 9∶00—11∶30
五、考试收费
六、发证与执业
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并在土地估价机构执业的土地估价师,应当通过实践考核,并进行执业登记。经过执业登记的土地估价师方能在土地估价报告上签字,承担法律责任。
地 址: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25号省国土资源厅人北综合楼501室
联系人和电话:肖仕友 王蜀蓉 83228662(传真)
附件:1.2013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3.考场规则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考试附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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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考试大-土地估价师考试责编:liuya评论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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