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13年土地估价师考试报名通知
关于2013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
各盟市国土资源局,内蒙古自治区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各土地评估机构及相关单位:
一、 组织工作
各盟市国土资源局应将本通知传真至所属旗(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或分局。具体的考试报名工作将由指定的所在各盟、市土地评估机构负责(呼和浩特地区考生直接到内土协报名,指定报名机构见附件)。各盟市土地评估机构应设立专门的报名办公室,确定办公室负责人,并将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单位详细地址传真至内土协。各盟市土地评估机构在报名期间应做好组织和宣传工作。
组长:王富友
成员:黄英梅、云彤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取得本科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1年;
(四)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要求,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一)受过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5年的;
(三)被取消考试资格未满2年的;
(五)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2013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5月1日开通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工作和材料审核工作同时进行,6月30日内土协将关闭报名系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一)网上填写报名表
(二)提交报名材料、盟市土地评估机构初审、收取考试报名费
续报考生提供如下材料:
初次参加考试的考生提供如下材料:
2.公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报考人员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被委托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三)内土协终审、汇总上报
内土协将全区考生报考信息汇总、上报,由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简称考试委员会)统一编排档案号、准考证号。
报考人员自由选择报考科目的种类和数目,各科考试成绩在三个连续考试年度内有效。
1.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
3.土地估价实务基础;
5.土地估价相关知识。
全国土地估价师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9月14日至15日举行。其中:
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 10:30-12:00
9月15日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 9:00-11:30
(三)考试地点:呼和浩特市
报名费用每人每科65元。
(一)考生享受政策
(二)考试范围
(三)打印准考证
(四)发证与执业
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并在土地估价机构执业的土地估价师,应当通过实践考核,并进行执业登记。经过执业登记的土地估价师方能在土地估价报告上签字,承担法律责任。实践考核的具体时间、办法另行通知。
联 系 人:邱 斌 李大喜
网址:xh.nmggtzyjy.cn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147号
附件:2013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内蒙古考区各盟市报名单位一览表
二○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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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考试大-土地估价师考试责编:liuya评论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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