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12年土地估价师报名时间:5月21日—6月30日
重庆2012年土地估价师报名时间:5月21日—6月30日
来源: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2012年5月11日【233网校: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一、组织工作
组长:黄茂军(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
成员:黄建(市国土房管局土地利用管理处负责人)
胡育林(市国土资源房屋评估和经纪协会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办公室,在考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实施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
成员:罗旭、熊兆立、李绍玲
二、考试时间
2012年9月15日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8∶30-9∶30
土地估价实务基础14∶30-17∶00
土地估价相关知识14∶30-17∶00
(一)报名条件
1.取得大专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两年;
3.取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2.被取消土地估价师资格未满五年的;
4.在评估或相关业务中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两年的。
1、首次报考报名方式
(1)合法有效证件(公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登录“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后,应携带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原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协会办理报名手续。
报考人员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被委托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一)网上填报时间:2012年5月21日—6月30日
(二)报名地点:协会评估部(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1号地产大厦32楼),联系人:罗旭、熊兆立、李绍玲,联系电话:63654185、63654171传真:63654170;
五、考试参考资料
考试参考资料为国家现行土地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行业准则、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程等。
(一)参照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以60元/科(包含上缴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每人每科15元的考务费)。另档案管理费20元/人(首次报名),报名费10元/人核收。
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并在土地估价机构执业的土地估价师,应当通过实践考核,并进行执业登记。经过执业登记的土地估价师方能在土地估价报告上签字,承担法律责任。
(四)网上填报资料时必须按照有关说明逐项填写,仔细核对身份证号等数据。在协会办理了现场审核后,应自行上网查询是否通过了报名。如有疑问,务于7月20日以前到协会复核。
联系电话:63654185、63654171 传真:63654170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办公室关于组织2012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各分局,局属各单位,市国土资源房屋评估和经纪协会,土地评估机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一、组织工作
组长:黄茂军(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
成员:黄建(市国土房管局土地利用管理处负责人)
胡育林(市国土资源房屋评估和经纪协会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办公室,在考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实施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
成员:罗旭、熊兆立、李绍玲
二、考试时间
2012年9月15日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8∶30-9∶30
土地估价实务基础14∶30-17∶00
土地估价相关知识14∶30-17∶00
(一)报名条件
1.取得大专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两年;
3.取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2.被取消土地估价师资格未满五年的;
4.在评估或相关业务中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两年的。
1、首次报考报名方式
(1)合法有效证件(公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登录“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后,应携带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原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协会办理报名手续。
报考人员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被委托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一)网上填报时间:2012年5月21日—6月30日
(二)报名地点:协会评估部(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1号地产大厦32楼),联系人:罗旭、熊兆立、李绍玲,联系电话:63654185、63654171传真:63654170;
五、考试参考资料
考试参考资料为国家现行土地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行业准则、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程等。
(一)参照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以60元/科(包含上缴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每人每科15元的考务费)。另档案管理费20元/人(首次报名),报名费10元/人核收。
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并在土地估价机构执业的土地估价师,应当通过实践考核,并进行执业登记。经过执业登记的土地估价师方能在土地估价报告上签字,承担法律责任。
(四)网上填报资料时必须按照有关说明逐项填写,仔细核对身份证号等数据。在协会办理了现场审核后,应自行上网查询是否通过了报名。如有疑问,务于7月20日以前到协会复核。
联系电话:63654185、63654171 传真:63654170
二O一二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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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2010年土地估价师考试真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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