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基本农田保护实现“四化”
浙江省嵊州市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目前全市落实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4.98万亩,保护率达83.1%,该市这一做法近日得到省政府领导的肯定。
作为浙江省8个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之一,嵊州市努力完善基本农田保护考核,落实责任制度。出台了《嵊州市乡镇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考核办法》,明确了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考核目标,细化了政府责任,同时各乡镇、街道相应出台对行政村的考核办法,完善了自上而下的耕地保护目标考核体系。每年与各乡镇、街道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把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落实到各个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与村委会,村委会与农田承包户,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落实责任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耕地保护责任体系。
嵊州市强化激励措施。自2006年起,在每年第一季度,由市政府会同国土、农业、监察、审计、统计等部门对各乡镇、街道上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计入各乡镇、街道年度工作考核成绩,并与主要领导考核奖惩挂钩。
经过4年努力,嵊州市完成了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共竖立大型宣传牌21块、永久性保护碑447块,埋设界桩1845个,发放基本农田保护卡21.47万份。建立了全市统一的基本农田(标准农田)数据库、管理信息系统和网络发布系统;建立了以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建设巡查、档案管理、污染监测、登记台账和年终报告、占用基本农田补划、听证和公告以及保护区地力建设和监测等10项制度为核心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体系,实现了“基本农田标准化、保护责任社会化、基础工作规范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的工作目标。
来源:考试大-土地估价师考试责编:txl评论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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