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合格标准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13年9月4日【233网校: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人社厅发〔2013〕90号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人社厅发〔2013〕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一、 合格标准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
项填写,于9月28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本专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附件: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附表
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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