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关于加强土地估价师实践考核中专业实践环节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2017-03-01 01:37
关于加强土地估价师实践考核中专业实践环节的通知 来源: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2012年4月19日【233网校: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关于加强土地估价师实践考核中专业实践环节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一、实时申请和动态管理
在两年的实践期中,通过《实践考核系统》实践人员随时填报实践期内参与项目、或其他相关科研、教学成果的清单,每年应提交不少于两篇“实践日志”,指导老师针对专业实践人员的实践情况每年至少做一次“检查与指导记录”。
凡两年实践期满,专业实践人员可随时通过《实践考核系统》提交“实践总结”,和《专业考核推荐表》,并将原件寄中估协备案,申请进行专业考核。中估协将随时受理符合专业考核的材料,并在4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工作。其结果将定期在协会网站公示。考核通过人员可直接申请进行执业登记,未通过人员根据考评专家意见,延长实践期。
中估协将通过《实践考核系统》,对专业实践人员、指导老师和专业实践单位所填写信息进行跟踪与检查,规范实践期间的行为:
2.指导老师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填写“检查记录”的,减少或取消其推荐名额;
4.专业实践人员在实践期内,经实践单位同意,可更换一次实践单位,之前的实践单位应对其实践情况进行记录;
对抄袭、代写、提交虚假材料等情况,将按《土地估价师实践考核与执业登记办法》予以严肃处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冠英园西区37号201室
电话:010-6656084566562199
主送:各会员单位

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

更多关于2012年土地估价师考试的信息,敬请关注考试大土地估价师考试网。

相关信息:

2011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证书领取

2012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考试报名通知

考试大全国土地估价师考生交流专区

来源:考试大-土地估价师考试

责编:liuya评论纠错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