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土地估价师实践考核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开展2012年土地估价师实践考核有关事项的公告
依据《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和《土地估价师实践考核与执业登记办法》(中估协发〔2011〕38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在2012年上半年增加一次实践考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009年以前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并在专业指导人员指导下进行了两年专业实践的人员。
二、考核方式
参加实践考核人员按要求提交考评材料,考评专家通过审读材料,依据实践考核标准,考查、评定参考人员在专业技能、执业操守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1.被推荐人应有2人推荐。主推荐人为专业指导人员,第二推荐人为专业实践单位法定代表人。
3.第二推荐人应为被推荐人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技术总监等。
5.主推荐人推荐参加实践考核的人员不得超过4名。2011年实践考核未获通过人员的主推荐人,取消本次推荐资格。
凡符合条件申请参加实践考核的人员均需登陆《实践考核信息系统》(http://www.creva.org.cn/sjkh/)并按“实践考核报考指南”要求进行报名和提交相关材料;
1.全国土地估价师实践考核申请暨推荐表;
3.反映本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执业操守的案例分析2篇(分析的案例需为本人撰写的土地评估报告,并将该项目填写在业绩清单上),或在正式出版发行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1篇;
以上需上传材料中1、4需提交纸质文件;
1.个人专业实践总结,由实践考核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撰写,字数不限,主要考察实践人员是否进行了专业实践并达到执业要求。
3.电子文件、纸质文件提交?刂故奔湮?2012年4月20日23时。实践考核寄交的纸质材料须用挂号信寄出,寄至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考试与认证中心,信件右上角请标注“实践考核”字样,具体邮寄地址见下详述。纸质文件以交寄邮戳为准,来人送交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1.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合规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考评结果等信息通过《实践考核信息系统》实时发布,考生需及时登陆《实践考核信息系统》http://www.creva.org.cn/sjkh/了解本人实践考核进展情况。
3.对于伪造与抄袭的考生所在专业实践单位,记入其不良记录,在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有关的评比活动中作为减分依据。
联 系 人: 陈光耀 贾晟东
传 真:(010)66562202
邮政编码: 100035
2.全国土地估价师实践考核人员业绩清单(土地评估项目、相关科研、教学成果、发表论文等)
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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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信息:
2012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考试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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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考试大-土地估价师考试责编:liuya评论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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