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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估价师管理基础与法规辅导:农用地转用概念

来源:互联网 2017-03-01 01:38
土地估价师管理基础与法规辅导:农用地转用概念 来源:233网校2013年10月31日【有了233网校,考遍全天下】
农用地转用概念
1.农用地转用概念
3.农用地转用的批准权限
5.土地征收和征用概念
7.土地征收补偿和安置的内容
9.土地征收程序
本部分的考试目的是测试应考人员对农用地转用与征地管理知识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掌握:农用地转用与征地管理的内涵、基本内容。
了解:我国征地改革的方向与目标。
农用地转用概念
农用地转用又称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是现状的农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规定的批准权限报批后转变为建设用地的行为。
2、农用地转用的条件(熟悉)
①城市、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
③保质足额补充所占耕地;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区范围以外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②经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
例题:下列关于农用地转用概念,说法正确的是。
A.农用地转用又称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C.农用地转用是现状的农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规定的批准权限报批后转变为建设用地的行为
答案:AC
农用地转用又称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是现状的农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规定的批准权限报批后转变为建设用地的行为。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但是,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文件修改规划;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符的,或虽未纳入规划,但已经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按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具体要求及时调整规划。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是国家实行建设用地宏观控制的有效措施。土地利用计划中,包括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计划。其目的是控制建设项目大量占用农用地,造成耕地大量减少和农业生态环境的破坏。
3、建设用地供应政策
建设用地政策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制定。对国家明确禁止建设的项目,要禁止为其办理农用地转用和供地,对国家鼓励投资的建设项目,应当优先为其办理农用地转用和供地。在建设用地供应不足的条件下,应当优先保证国家急需建设项目的用地,使建设用地供应政策对国家经济调控起到辅助的作用。
A.国务院
C.省级政府
答案:A
农用地转用的批准权限(熟悉)
1、国务院的批准权限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铁路、公路、各种管线及大型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需要在城市建设用地区外单独选址的项目用地。
(4)涉及到基本农田的。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5条规定,农用地转用需要报国务院批准。
(1)除了报国务院审批之外的其他城市的市区占用农用地的。
(3)地、市以下政府批准可行性研究或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农用地的。
A.国务院
C.省级人民政府
答案:AC
农用地转用的审批程序(熟悉)
由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县、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等报批材料。
按规定由县、市人民政府逐级上报至省级人民政府,省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国家产业政策及补充耕地等情况进行审查。
农用地转用经批准后,由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土地行政准管部门具体组织农用地转用的实施。如果占用耕地,必须履行补充耕地的义务和责任。

小编温馨提醒准备报考参加2014年土地估价师考试的网友,考前备考复习应循序渐进,应以基础知识及练习为主,同时多做【历年真题】,巩固相关知识。
来源:考试大-土地估价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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